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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国家知识产权局75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和商标审查“十五五”规划》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和商标审查“十五五”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专利和商标审查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规划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并部署专利审查、商标审查、审查业务国际合作、审查能力建设四方面重点任务。同时设立新兴领域专利审查规则完善工程、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工程、“人工智能+”审查工程等7个专项工程。

    推荐理由:规划明确了2030年建成一流审查机构的目标和7个专项工程,代理机构可据此预判审查规则与质量要求的变化方向。

  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2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人工智能工具应用中的商业秘密保护指引》,针对企业在使用人工智能工具过程中的泄密风险提出识别、防范和应对建议。通告建议各企业研读指引内容,结合自身实际采纳其中的实操建议,完善既有商业秘密管理体系。

    推荐理由:深圳发布AI工具商业秘密保护指引,企业法务可据此排查员工使用生成式AI时的泄密风险点。

  1. 国家知识产权局42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账户变更(第698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98号公告,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账户变更,新户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民族语言文字商标翻译〈新疆〉工作站),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3002012229026403275,自2026年10月23日启用。原账户自同日起停止使用。

    推荐理由:乌鲁木齐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账户自2026年10月23日起变更,缴费主体需按新户名和账号办理,避免汇入已停用的原账户。

  1. 国家知识产权局78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发布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国知发保字〔2026〕30号),建立商标、专利基础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海关定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备案及没收案件信息。

    推荐理由:两部门建立商标专利数据共享与执法协助机制,海关备案和侵权认定的跨部门衔接有了明确依据。

  1. 国家知识产权局67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局令第八十六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于2026年9月14日经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供了关于修订该实施细则的说明链接。

    推荐理由: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经局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涉及布图设计登记与保护的具体办理要求。

  2. 国家知识产权局62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施行修订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审查业务过渡办法,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94号公告,公布《关于施行修订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相关审查业务处理过渡办法》,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以申请日2026年10月15日为界,该日及以后提交的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及由此产生的专有权适用修订后条例,此前申请适用修订前条例,但办法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推荐理由:过渡办法以申请日2026年10月15日为界划分新旧条例适用,代理机构需据此判断在办布图设计申请适用哪套审查规则。

  1.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网88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修改著作权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的决定,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26〕18号),该决定于2026年5月25日经审判委员会第1976次会议通过,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推荐理由:修改后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公之于众、合理使用和报刊转载法定许可的边界,著作权案件代理方可据此调整诉讼主张。

  1.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网80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

    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26〕4号印发《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部署2026至2030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推荐理由:方案明确未来五年知识产权审判任务,涵盖人工智能生成内容认定、数据权益、非正常批量诉讼治理等,企业知产法务可据此预判裁判走向。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85

    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共9章84条

    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草案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并将禁止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草案还规定以误导公众方式使用注册商标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商标,并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规范。

    推荐理由:修订草案新增不以使用为目的的申请不予注册、误导性使用注册商标可罚五万元等条款,代理机构和企业需对照调整申请与使用策略。

已经到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