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布第十批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确定并公布第十批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名单见附件。协会将结合信息反馈、投诉举报、行业自律等情况对名单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名单内机构可通过协会官网查询,后续批次将继续推荐公布,有报名意向的代理机构可关注并申报。
推荐理由:名单公布后代理机构可对照查询自身是否入选,协会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并继续开放后续批次申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确定并公布第十批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名单见附件。协会将结合信息反馈、投诉举报、行业自律等情况对名单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名单内机构可通过协会官网查询,后续批次将继续推荐公布,有报名意向的代理机构可关注并申报。
推荐理由:名单公布后代理机构可对照查询自身是否入选,协会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并继续开放后续批次申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拟批准设立的茶淀玫瑰香葡萄等2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名单经省级验收评估和综合评定等程序形成,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公示2026年第5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共3267家,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需提交书面材料,个人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理由:山东第5批326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公示,异议须在11月12日前提交书面材料,相关企业可据此核对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示拟批准设立茶淀玫瑰香葡萄等29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名单经创建验收自查、省级验收评估和综合评定等程序形成,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箱pgi@cnipa.gov.cn反映,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推荐理由: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相关单位若对29个示范区名单有异议需在此期间实名反映。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国知办函保字〔2026〕922号通知,经综合评审和公示,确定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名单,创建期为2026年10月至2029年10月,为期3年。通知要求相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指导创建对象细化建设工作方案并报送实施方案、工作动态和年度工作总结,每年1月29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和年度总结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备案。
推荐理由:创建名单与三年创建期一并明确,相关省级知识产权局需按年度报送工作方案和总结,截止时间为每年1月29日前。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依据《〈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沪知局规〔2024〕2号),结合商标权利人请求及商标在本市市场易被假冒侵权的实际情况,制定发布《第十九批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文号为沪知局保〔2026〕9号。该通知要求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建立和完善重点商标保护长效监管机制,保护商标权利人合法权利。
国家版权局公布2026年度第十一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院线电影),共列入《年会不能停!2》《去你的岛》《奥德赛》等10部作品。名单要求直接提供内容的网络服务商未经许可不得提供名单内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并加快处理权利人删除侵权内容或断链通知。各地版权执法监管部门将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未经授权非法传播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国家版权局以国版发〔2026〕2号公布第三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共遴选出36个,含版权产业服务类9个、版权保护类8个、版权国际传播类9个、版权执法案件类10个。通知要求各地区宣传推广、学习借鉴这些经验做法,提升版权强国建设质量效益。
国家版权局公布2026年度第十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电视剧),共18部作品,涉及芒果TV、优酷网、爱奇艺、腾讯视频等网络服务商。名单要求直接提供内容的服务商未经许可不得提供相关作品,提供存储空间的服务商应禁止用户上传,并加快处理权利人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链接的通知。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应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对未经授权非法传播重点作品的依法从严从快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