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 提出加强欧洲技术转移的六项优先事项
EPO 提出加强欧洲技术转移的六项优先事项,研究基于专利数据、对 800 多家欧洲技术转移办公室(TTO)的问卷调查及对 22 位从业者的访谈,考察 TTO 面临的挑战及共享专业知识和资源的机会。参与提供数据的国家专利局包括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法国 INPI、英国知识产权局等。
EPO 提出加强欧洲技术转移的六项优先事项,研究基于专利数据、对 800 多家欧洲技术转移办公室(TTO)的问卷调查及对 22 位从业者的访谈,考察 TTO 面临的挑战及共享专业知识和资源的机会。参与提供数据的国家专利局包括德国专利商标局(DPMA)、法国 INPI、英国知识产权局等。
2026年10月22日,EPO召开SACEPO规则工作组第二次半年会议,提出对EPC实施细则的修订草案:异议通知须使用EPO 2300表格提交(Rule 76 EPC),当事人可仅指明EPO可获取的专利文件公开号而无需提交副本(Rule 83 EPC),并可选填邮箱地址(Rule 41(2) EPC)。
EPO 行政理事会修订 Rule 134 EPC,明确电子通信不可用及例外事件导致错过期限时的补救条件,该决定自 2027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适用于当日及之后到期的期限。
推荐理由:修订后的 Rule 134 EPC 明确了电子通信不可用与例外事件的认定条件,代理机构需据此调整期限管理与补救安排。
欧洲专利局与SACEPO指南工作组于2026年10月27日就2027版EPC、PCT-EPO和单一专利指南草案举行最后一次会议,讨论了成员提交的350余条意见。
针对巴拿马近期地震,EPO 在官方公报发布通知,说明申请人或权利人所无法控制的干扰导致期限错过时可用的救济措施。依 EPC、PCT 及统一专利法规,受影响方可援引这些保障条款,应对其相对 EPO 的期限遵守所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