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修订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请求类表格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请求类表格,以配合2026年10月30日施行的新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行政裁决指南》。修订表格与细则、指南同步实施,旧版表格同时废止,当事人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专栏下的“表格下载”栏目查阅下载。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请求类表格,以配合2026年10月30日施行的新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审查与行政裁决指南》。修订表格与细则、指南同步实施,旧版表格同时废止,当事人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专栏下的“表格下载”栏目查阅下载。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请求类表格,以配合2026年10月15日施行的新修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表格与条例同步实施,旧版表格同时废止,当事人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专栏下的“表格下载”栏目查阅下载。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施行修订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相关审查业务处理过渡办法》的说明,该过渡办法共十条,自2026年10月15日条例施行之日起施行。过渡办法明确审查业务原则上不溯及既往,并规定自施行之日起,外国申请人须按条例第五条第二款办理强制代理,新申请须提交独创性声明等文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局令第八十六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于2026年9月14日经第6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提供了关于修订该实施细则的说明链接。
推荐理由: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经局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涉及布图设计登记与保护的具体办理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以第八十六号局令公布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共7章56条,自2026年10月30日起施行,以保障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后条例落地。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94号公告,公布《关于施行修订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相关审查业务处理过渡办法》,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以申请日2026年10月15日为界,该日及以后提交的布图设计登记申请及由此产生的专有权适用修订后条例,此前申请适用修订前条例,但办法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推荐理由:过渡办法以申请日2026年10月15日为界划分新旧条例适用,代理机构需据此判断在办布图设计申请适用哪套审查规则。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解读2026年7月国务院公布、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修订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此次修订新增独创性声明要求,该声明成为布图设计申请登记必须提交的法定文件。
推荐理由:修订后条例新增独创性声明这一法定登记文件,申请人需在登记阶段明确划定独创性部分,代理机构可据此调整撰写与举证准备。
国务院公布新修订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这是该条例20多年来首次系统性修订,修订涉及扩展保护范围、完善申请登记程序、加大侵权赔偿、促进布图设计运用等方面。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郭禾解读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指出修订删除了与集成电路定义相关条文中的半导体集成电路字样,将集成光子、量子等功能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纳入保护范围。
推荐理由:专家逐条解读修订后条例的登记要求与保护范围变化,布图设计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可据此调整图样提交与独创性声明写法。
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国斌解读我国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指出新条例引入依第三方请求撤销登记程序、新增创作布图设计的奖酬措施、完善侵权损害赔偿规则并引入1倍以上5倍以下惩罚性赔偿、配套完善保密要求及法律责任。
国务院第842号令公布修订后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自2026年10月15日起施行,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人就修订内容答记者问。修订后登记申请须以真实创作活动为基础,增加独创性声明要求,明显不符合规定的应驳回,登记后任何人可请求撤销,被撤销的专有权视为自始不存在。侵权赔偿按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确定,难以确定的参照许可使用费倍数,情节严重的适用惩罚性赔偿。
推荐理由:修订条例新增独创性声明与撤销程序,并明确惩罚性赔偿,布图设计权利人和代理机构需按新登记要求准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