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公布第十批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确定并公布第十批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名单见附件。协会将结合信息反馈、投诉举报、行业自律等情况对名单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名单内机构可通过协会官网查询,后续批次将继续推荐公布,有报名意向的代理机构可关注并申报。
推荐理由:名单公布后代理机构可对照查询自身是否入选,协会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并继续开放后续批次申报。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确定并公布第十批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名单见附件。协会将结合信息反馈、投诉举报、行业自律等情况对名单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名单内机构可通过协会官网查询,后续批次将继续推荐公布,有报名意向的代理机构可关注并申报。
推荐理由:名单公布后代理机构可对照查询自身是否入选,协会对名单实施动态管理并继续开放后续批次申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和商标审查“十五五”规划》,明确“十五五”时期专利和商标审查工作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专项工程。规划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一流专利商标审查机构,并部署专利审查、商标审查、审查业务国际合作、审查能力建设四方面重点任务。同时设立新兴领域专利审查规则完善工程、商标审查质量提升工程、“人工智能+”审查工程等7个专项工程。
推荐理由:规划明确了2030年建成一流审查机构的目标和7个专项工程,代理机构可据此预判审查规则与质量要求的变化方向。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粤市监知保〔2026〕434号通知,面向省内重点出口企业征集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指导和产品出海预警需求,企业须在2026年11月6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征集表发送至指定邮箱。
推荐理由:广东重点出口企业可在2026年11月6日前提交不超过3个产品及风险点的出海预警需求,已收到警告函或起诉状的企业优先纳入服务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98号公告,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账户变更,新户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民族语言文字商标翻译〈新疆〉工作站),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光明路支行,账号3002012229026403275,自2026年10月23日启用。原账户自同日起停止使用。
推荐理由:乌鲁木齐代办处专利费用收缴账户自2026年10月23日起变更,缴费主体需按新户名和账号办理,避免汇入已停用的原账户。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0月21日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提出强化商业秘密和新业态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在产学研合作、科技成果转化中健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意见还要求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加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专利布局和标准布局,并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优机制、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戴某华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华某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作为入库案例发布。该案属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涉及无效宣告请求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及专利权人之间的争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海关总署联合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国知发保字〔2026〕30号),建立商标、专利基础数据共享长效机制,海关定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备案及没收案件信息。
推荐理由:两部门建立商标专利数据共享与执法协助机制,海关备案和侵权认定的跨部门衔接有了明确依据。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新西兰知识产权局共同决定,中新(西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自2026年11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31年10月31日止,两局提交PPH请求的要求和流程不变。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个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先后与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PPH合作机制。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9号),提出到2030年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意见部署推动基础服务优化升级、重点服务精准高效、协同服务生态和数智赋能,包括在产业园区建立公共服务工作站、开展全产业链专利导航、推广专利申请前评估服务、建设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并探索建设智能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10月9日发布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意见,提出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意见要求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知识产权集中托管项目申报与评定,评定项目不超过40项,每家支持经费30万元。申报单位须于2026年10月9日前向所属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纸件申报材料,各区局于10月12日前报送推荐名单,线上申报同步于10月12日截止。项目单位需选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园区、孵化器类项目单位须签订入托协议不少于30家,概念验证平台不少于5项。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与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提出到2030年建成国际知识产权的重要城市、到2035年基本建成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
国家知识产权局就修改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作出说明,该办法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共24条、分六章。修改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的高质量申请,明确了不予优先审查的情形,并规范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工作与优先审查数量分配管理。办法还完善了现有技术材料提交要求,明确优先审查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
推荐理由:修改后的办法调整了优先审查适用条件与推荐管理机制,代理机构需据此调整请求材料与提交安排。